11月24日,海南省委出臺《海南自由貿易港公職人員容錯糾錯辦法(試行)》,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個區分開來”的重要要求,建立健全海南省容錯糾錯機制,旗幟鮮明地為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中敢于擔當、踏實做事、不謀私利的干部撐腰鼓勁,樹立保護改革者、支持擔當者的鮮明導向。
將“支持實干、激勵創新”作為首要原則,將制度集成創新作為容錯情形和容錯分析研判中的重要內容予以明確。對獲得海南省改革和制度創新獎表彰、作為海南省制度創新案例發布、納入省委深改辦(自貿港工委辦)制度創新項目庫的制度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失誤錯誤,作為容錯重要情形予以考慮。此外,圍繞海南自貿港建設的主線,將創一流營商環境、包容審慎監管、促進海南自貿港政策落地實施等內容貫穿容錯情形、容錯研判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