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定由東盟10國發起,邀請中國、日本、韓國、澳大利亞、新西蘭、印度6個對話伙伴國參加,旨在通過削減關稅及非關稅壁壘,建立一個16國統一市場的自由貿易協定。印度因“有重要問題尚未得到解決”而暫時沒有加入協定。
該協定的初衷旨在形成區域內統一的規則體系,降低經營成本,減少經營的不確定風險。根據域內比較優勢形成供應鏈和價值鏈,加速商品流動、技術流動、服務流動、資本流動,形成“貿易創造”效應。域內企業均可參與原產地的價值積累,對促進區域內相互貿易投資大有裨益。
與全球正在運行的其他自由貿易協定相比,《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擁有更大的包容性,不僅涵蓋貨物貿易、爭端解決、服務貿易、投資等議題,也涉及到知識產權、數字貿易、金融、電信等新議題。
對于消費者以及依賴域內國家進口原材料、零部件的企業來說,由于取消關稅和非關稅壁壘,成本大大減少,都會從中獲益。消費者將能買到物美價廉的域內國家產品,而中小企業進入域內國家的“門檻”也將大大降低。在運行模式方面,協定中各國貨物貿易的整體開放水平超過九成,遠高于世貿組織各國的開放水平。而在投資方面,協定則采用更高效的負面清單的方式進行投資準入談判。
據《華夏時報》,國際關系學院公共管理系副教授朱殷表示,“RCEP談判無疑會在降低關稅壁壘上邁出更大步伐,未來不排除95%甚至更多稅目產品被納入零關稅范圍。市場空間也會更大,對于外貿企業而言是一次重大政策利好。”